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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就辅助驾驶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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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9-23 00: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9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该标准填补了我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安全基线空白,将为行业准入、质量监督和事后追溯提供关键技术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功能性能要求,构建产品安全基线:严格限定系统的“设计运行条件”,要求系统只能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激活。针对不同功能设置全方位安全技术要求,构建“场地试验+道路试验+文件检验”相结合的多层级验证体系。例如,领航组合驾驶辅助系统需具备限速控制辅助能力,不得在实线处换道,且需通过包含道路交叉口、施工区等复杂场景的试验。提出过程管理要求,全面保障产品安全:面向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研发、制造以及使用过程提出安全保障要求,推动建立并持续运行一套科学、完整的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方法。在研发阶段,强化安全风险设计;在生产制造阶段,保障生产稳健性和可追溯性;在使用运行阶段,动态监测车辆运行状态,实现“能监测、会上报”。规范系统使用方式,引导合理安全应用:要求系统每次上电/点火后确认驾驶员是否完成了使用培训,确认后方可激活系统。系统需具备手部脱离检测以及视线脱离检测能力,一旦驾驶员出现手部脱离、视线脱离,系统应发出提示以及报警,并在驾驶员未及时响应的前提下可控地退出激活状态。若因驾驶员脱离导致系统执行风险减缓功能,或者发生了一定次数的手部脱离或视线脱离后,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再次使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与联合国UN R171《关于批准车辆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DCAS)统一规定》相比,我国的标准充分考虑了本土实际道路交通环境以及系统的实际安全需要,存在以下差异:- 禁止系统抑制“手握方向盘”的提示功能,要求只有在驾驶员未脱离动态驾驶任务时才能执行动态驾驶任务。- 细化了道路试验的具体方法,新增施工区、纸箱、踏板式两轮摩托车、侧翻车等试验场景,并要求系统在车企声明的最高可设置车速下进行试验。- 将用户告知及驾驶员培训要求覆盖至多种类型系统,而非仅针对系统触发的换道控制功能。- 新增车端数据记录相关要求,明确数据记录内容、数据元素、数据存储方式及读取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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